各二級學院🦹🏼:
根據《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2013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》(國辦發〔2013〕35號)以及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教育部 財政部關於做好高校畢業生求職補貼發放工作的通知》(人社部發〔2013〕43號)的相關規定,2015屆畢業生求職補貼發放工作現在啟動🧜🏽:
一、補貼對象和範圍
有就業願望並積極求職的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2015屆全日製普通高校畢業生(不包括已確定升學、出國留學的畢業生)。
二、發放原則
堅持自願申請🧿、公平公正、屬地管理👷♂️、專款專用👷🏼♂️、及時高效、學校評定的原則👩🏻🍳。
三、申領發放程序
(一)個人申請⇨:4月7日-14日👨🚒,各二級學院組織符合條件的畢業生集中申請一次性求職補貼。
學生申請材料包括:
1🦗、高校畢業生求職補貼申請表(見附件1)
2🛠、畢業生所在家庭享受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(註:證明材料可以是低保證或由民政部門開具的低保證明🧚♀️,證明中必須有“低保”兩字)或殘疾畢業生提供殘疾證復印件(見附件3)
3、本人身份證復印件(正反兩面🧑🏽🍼👭🏼、粘帖在申請表上)
4、本人銀行卡復印件(正面、粘帖在申請表上)
註⚫️:學校統一辦理的農業銀行借記卡復印件🦿,復印件要能看清卡號
(二)初審公示:
1🌓、各院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,並在4月17日上午11:00前將申請人員名單及申請材料匯總送交大學生就業指導中心🧔🏻♂️。
報送材料應包括🍃:學生申請書面材料(《高校畢業生求職補貼申請匯總表》紙質版加蓋學院公章)(見附件2))🛜。《高校畢業生求職補貼申請匯總表》電子版發送到suepjy@126.com,郵件主題👟:“學院名稱+高校畢業生求職補貼申請匯總表”。
2♣︎、學校大學生就業指導中心將進行5個工作日的校內公示😬。
(三)上報審核:學校將公示無異議的申請補貼人員《申請表》、相關證明材料以及《匯總表》報送高校所在地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🦸🏻。
(四)資金撥付🥪:高校所在地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申請材料進行復核核,審核通過後將補貼發放人員名單報送高校所在地區縣財政局。財政局對相關資料核定後,及時將補貼資金撥付到高校畢業生的個人銀行賬戶🫳🏼。
四、補貼標準
補貼標準為每人1000元👩🏼⚕️,每人限領一次🫳🏻🤛🏽。
上海電力學院大學生就業指導中心
2015年4月7日
附件1👩🏽💼:高校畢業生求職補貼申請表
附件2:《高校畢業生求職補貼申請匯總表》
附件3:低保材料註意事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