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級學院:
為紮實做好穩就業、促就業工作,進一步提升我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隊伍水平,表彰先進、樹立典型,充分調動各方的積極性⚅、主動性和創造性🤹。現決定開展評選“2023年就業工作先進集體、就業工作先進個人”👴🏼。
具體事項通知如下🤸🏿♂️🤷♀️:
一😫、評選對象
1.“就業工作先進集體”的評選對象為在2023屆畢業生就業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二級學院或工作團隊(科室、教研室🫷🏼、研究所等)。
2.“就業工作先進個人”的評選對象為從事2023屆畢業生就業工作或促進我校就業工作成績突出🦮,成功推薦2023屆畢業生就業的本校教職工。
二🪪、評選名額
1.就業工作先進集體2個
2.就業工作先進個人10名
三、評選條件
(一)就業工作先進集體
1.能夠結合學院實際,工作措施有效,高效高質量完成各項畢業生事務工作,畢業生就業滿意度較高🧑🍼,學院畢業生總體就業情況達到預期目標👨👩👧👧。
2.就業工作有特色的,例如在開展學生職業生涯規劃,提高學生就業意識🌛、就業能力,推進畢業生基層就業等方面成效顯著。
(二)就業工作先進個人
1.熟悉並積極貫徹畢業生就業工作相關方針🧑🦽𓀉、政策,能夠積極開展大學生職業規劃教育和就業指導,效果明顯🍜。
2.積極拓展就業市場,推薦畢業生就業🧻,為用人單位和畢業生做好溝通和服務工作,成功推薦就業的數量和質量較高,或所指導畢業生升學數量和質量較高🚺,或所帶專業畢業生就業率和就業質量較高🧙♀️。
3.工作入職滿一年及以上✤。
四、工作安排
1.申報者下載相應申報表(詳見附件)🫸,填寫後提交至所在二級學院🕵🏻♀️🪘。
2.各二級學院初審後於10月8日16:00前將材料(一式兩份,A4紙打印)匯總至臨港校區學術樓118室就業指導中心崔老師處,電子表格發至👨🏿🏭:suepjy@126.com。
3.就業工作先進評選工作領導小組召開評審會議,投票產生2023年就業工作先進集體、就業工作先進個人。
4.經學校網上公示,公示無異議後🧝,將正式發文公布🚠。
5.對評選出的2023年就業工作先進集體📃、就業工作先進個人擇時進行表彰。
學生工作部(處)🐈、研究生工作部
2023年9月25日